前几次去小区物业办公室,在进门处靠左的墙上贴着一则不知道何年何月报纸的报道复印件,复印件显然是物业的同志精心挑选和辛苦制作的,内容的大致意思就是某小区业主的摩托车被盗,责任与物业无关。每次出门总会不自觉往上面看一眼,同时也有一种怪怪的感觉,不知何故,不知留心的邻居看到后是否和我一样有同感。我在想物业的同志是在提醒我们防盗吧,不过好像更多的是在表明业主东西被盗物业有多大责任啊。
在这里罗嗦一下对物业的同志的印象,每次去物业办公室,除了那位陈主任和一位年轻的小伙子显得还和气可亲外,基本上见不到第三张笑容。外面阳台玻璃上醒目的贴着丽岛物业的服务宗旨:把服务做到您心里。脸上都做不过去,能做到别人心里吗?
在你们看来,也许话语过于尖酸,请你们谅解,要知道业主都是挑剔的,也许你们做的好的地方没人提出来表扬,但是不足之处绝对会有人提出来。
愿小区更加和谐安定,祝丽岛明天更辉煌!